談起舊事,有時對一些事情是否太執著,還是真的令人看不過眼?應從何說起?
還記得一位優秀的同事給人針對,我對於她無法發圍而感到可惜,不過她離開後,也能幹一番事業,有個開心家庭。另一位我敬佩她的同事不計較工作,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,努力落手落腳辦事,心感佩服,但在一些事情中,我感到機構對少數族裔的看法有點偏差,可幸的是,她回國工作,並已退休了。
為何有人可以私相授受,就有如美國總裁,公私不分明,就算為人詬病,也當作耳邊風,有民眾支持。近日,又有購水事件,令人質疑採購用品的公正性。我也知道有機構以巨額聘請自己親屬當厚職,甚至退休後請回當顧問,難道這不會令大家起疑心?不過,機構內也有部門同樣請了親信一起做事,這就構成管治的問題了。
其實,許多大公司也會有員工推薦朋友和親屬入職,但在人力資源政策上就要訂下守則,在遴選過程中要有板有眼,不能掉以輕心;聘用條件也要訂下準則,這才能令人心服。
現實上國家與國家的談判也不是對等,美國對其他國家以強加關稅作威嚇,就足以令人嗤之以鼻;南美國家的管治差勁,以至嚇怕民眾,迫使他們作大遷徙,我也有種感到心痛的感覺。
未知道許多年前大家推崇的烏托邦在哪裡呢?
